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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督办工作和机关行政管理以及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政工股
负责局党委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的党建和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指导各级教育工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以及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局属单位共青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三)教育股
管理基础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管理普通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和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规划、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教研工作;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
(四)人事股
负责局党委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的党建和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校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核准工作;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办学水平的级别、普通话水平等级评定的核准工作;负责评选模范教师等的审核工作。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五)计财股
管理本级教育经费;负责本区教育经费的统计、分析;负责指导、检查全区教育收费管理;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
(六)督导室
负责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负责对笨级人民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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